湖南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研讨会昨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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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长沙现代华天大酒店主持召开了湖南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研讨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李沐、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处一级调研员熊晓甦,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吴卫、副秘书长张前与消费者代表、行业专家及来自检测机构、家装企业、律师界、专业协会和媒体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室内装饰协会作为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作了前期的准备工作,会长李金龙、副会长兼秘书长范桂香到会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建议。 研讨会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一级调研员熊晓甦主持。省室内装饰协会李金龙会长就合同的由来、合同使用说明、合同主要内容和附件向与会代表作了简介。网监处一级主任科员廖为就制定示范文本的工作流程向大家作了说明。各界代表分别就合同的条款的合法性、公平公正性、有关用语及排序、装修禁止行为、工程变更与工期顺延、双方权利、争议解决等发表了看法,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共提出了修改意见50余条,对后续合同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帮助。 吴卫秘书长在参与大家讨论后强调,合同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从源头上堵住因合同条款的不明晰而产生的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熊处长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小结。他指出,家庭装饰装修事关千家万户,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和百姓利益紧密相连,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制定一个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有效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降低因合同条款而产生纠纷的示范文本合同意义重大。请省室内装饰协会综合大家意见,参照外省市这方面的内容,认真修改,按照示范文本程序提出向社会征求意见稿。 据悉,本次研讨会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听取省室内装饰协会专题汇报后,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合同行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目前我省室内装饰行业的实际,在与消保委商议后,召开的一次专题会议。主要是对2005年由原省经委、省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重新修订。
研讨会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一级调研员熊晓甦主持 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会长李金龙在会上作合同研讨稿内容简介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吴卫在讨论会上讲话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张前就合同条款发表意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一级主任科员廖为就制定示范文本的工作流程作说明 代表发言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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